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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仙游法院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为一名来自重庆的红木家具销售商
解决了“心事”
让我们来看看是怎么一回事……
案情回顾:
重庆的李某某拟在当地经营红木家具销售店面,经人介绍认识了仙游的邱某某。经多次协商,年7月18日,双方签订了《家具订购合同》,约定李某某向邱某某订购价值60多万元的家具,同时约定李某某如果有家具未出售,可以向邱某某进行换货,协商不成可退货,邱某某必须全额退款。
未曾想到,因新冠肺炎疫情和市场低迷的影响,该批家具滞销,李某某多次找邱某某协商退货退款事宜,而邱某某却不肯配合。李某某便通过律所向邱某某邮寄律师函,要求邱某某按合同约定履行退货退款事宜,但邱某某以疫情造成经营困难为由,仍不予配合。无奈之下,李某某将邱某某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与调解:
今年7月8日,仙游法院受理该案,之后两次开庭进行审理。双方当事人针对先前签订的《家具订购合同》的性质及合同中部分条款效力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案件陷入僵局。
为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发,节省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时间和成本,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下调解,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并发出倡议,希望双方在特殊时期能够互相体谅,共同扛起责任担当。9月28日,在法官和中间人(原告方证人)的协调下,双方当事人于当日就货物和期限达成新的附加协议,将原本即将破裂的买卖合同变成提升两家企业合作伙伴关系的合作书。
法官后语:
以往在此类案件的审理中,法院还需到家具存放地实地清点、确认家具的实际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固定并保管好涉案标的物,不但费时、费工,还在无形中增加了双方当事人的负担。为了让案件更快地解决在诉前、诉中,不仅需要法院工作人员的努力,更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积极配合,互相让步,以达成最佳的化解效果。
文/林炜方芳
编辑/傅颖娴
本文由仙游法院原创,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长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