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秋天,我背上背囊,踏上了前往陶行知故里的求学之路。那时候,我只是一个刚走出家门口的小孩子,我没有读过陶行知的文章,更不知道他是一位教育家;就连附近的绩溪,那位钱钟书的知音胡河清先生,我也是离开了那里很久以后才在某本书里认识的。现在想起来,那种特殊的环境原本应该是筑造我精神世界的起始之地,不想却由于半年后的转学而中断了。以后的岁月,我历经坎坷,过早的辍学。所以我始终认为,从小到大我所受过最好的教育,就是在歙州的半年。
那年秋天。一个萧瑟陌生的夜晚。十几个不谙世事、懵懂无知的学生在各自家长的带领下,坐在一辆开往黄山地区的长途卧铺汽车上,在默默的长夜,从一个省穿越到另一个省。那一天早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我们在歙州下了车,来到了那所既令人渴望又令人畏缩的新学校。那时候我只是觉得它比我以往见过的学校都要大。我们走进校门,走过学区,然后被接待,被领走,被分班。接着当我坐在教室里的时候,我转过头望着一路送我到这里的妈妈,那一刻她就站在窗外的走廊上,一扇透明的玻璃窗冷酷地将我们俩隔开。我依然记得,那一天她向旁边指了指手,好像在说,她现在正需要到某个地方去。于是她转过身走了。后来,这一幕经常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并成为我人生中第一次出远门时离别的倩影。我们参加了开学典礼,几千名学生,每人领到一只氢气球,在万人空巷的广场上,听完校长宣读的开幕式致辞,然后大家一起松掉手上的那根白线,看气球飞向蓝天。
在那所学校,我第一次体验到什么是兴趣小组。我记得当班主任通知下来该报名兴趣小组的时候,我还是迷惘的,不知为何事物。我的见识太浅了,就像一只井底之蛙。然后我得知小组的分类有音乐、书法、舞蹈等等许多。我当时选择的是科技兴趣小组,也许是因为小时候我很喜欢看电视节目《科技之光》,尤其是当时我内向的性格不适合学习音乐和舞蹈那些抛头露面的艺术。而事实也证明,我没有选错路。科技课老师是一位年轻有气质的青年,她戴着眼睛,蓄着短发,容光焕发。加入小组之后我们制作了很多小玩意儿,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一艘发条式橡皮筋动力的泡沫船和一片精心制作的叶脉标本。那艘小船,我花了很多课余时间去完成,我想方设法,试图设计成一只小老鼠的形状。后来,因为这艘船我受到了科技课老师的表扬。当时我买不起乒乓球拍,而我又是一个很喜欢打乒乓球的人,因为有过这样一次制作的经历之后,所以我利用泡沫和硬纸板制作了一只另类的球拍。那只球拍两面都可以拍打,十分轻巧。因为这件事,我又受到了同学们的赞扬。能够受到表扬,是我在当时所能感受到最快乐的事情了。其次是那一片叶脉标本,我们先是浸泡在酸性溶剂里,然后等到一定时间,再拿到洗手池清洗,揉碎叶肉,写上文字,再用大号透明胶把两面粘上。当时我在上面写的字是‘拼搏’。我小心翼翼地写上,贴好,然后夹在书本里,成为永恒的纪念品。可是在我带回家半年后,它被我的一位朋友看中并拿走,后来竟被他弄丢了。我还记得有一桶纸浆,把废纸撕碎泡在水桶里,因为需要泡好几个月的时间,所以直到学期结束也没有上那一课,又因为没有上那一课,所以我也已经遗忘了泡那些纸浆的确切用处。
上小学的时候,我曾经喜欢过两个女生。因为我是一个习惯于专心做一件事情的人,所以我心里有了一个矛盾——我到底要喜欢哪一个呢?一定得经过选择之后,然后才能专心地对一个人好。但是两个人都非常优秀,所以直到小学毕业我也没有做出选择。通过这一点,我也看到了自己人生的诟病。我上小学时数学成绩很差,加上数学老师很凶,只有在办周末补习班招生的时候才能从她脸上看见一点正常人的微笑,小学语文老师会把手上的书像掷垒球那样朝你扔过来,而数学老师却可以拳脚相加,甚至连教学用的三角板也可以成为她的武器,所以本身数学成绩就不好的我,对数学感到很失望。而歙州的数学老师却很好,他长得斯斯文文,自然卷偏分,戴眼镜,中等身材,看上去很有分量,像一个物理学家。那时候,我是一个吃软不吃硬的人,数学老师对我很好,我不能叫他失望。那一年,我们学的是几何,我的成绩出奇的好。数学老师喜欢英语老师,这是公认的事实。英语老师喜欢出英语试卷给数学老师做,数学老师也以同样的方式相敬英语老师。常常我们在数学考试的时候,坐在讲台上的那个人却做着英语试卷。有一次我们问他考试考了多少分,他摸摸脑袋,说是99分。对于两个相爱的人来说,99分是最合适的分数,再多一分,就会溢出瓶口。
每一个周六,我们都会开班会,分苹果蛋糕吃,举行自荐表演。通常我们会把课桌搬到四面的墙边,留出中间的一块空地——以供表演用。大家可以在中间唱歌、跳舞,讲故事或者说笑话。那时候我没有多少自信,常常想上去又不敢上去,怕做得不好,也怕没有能力,又因为没人鼓励,所以一推再推。我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带着一本书,《寓言故事》,只有那么一本书,没事的时候我会翻开看一看。终于有一次,我鼓起勇气,决定走上舞台把几个寓言故事讲给大家听。我没有舞台经验,慌慌张张,结果那一次讲得非常不好。隐约记得其中的一个故事大概是说,一个驼背的人听信了一位愚医的吹嘘,最终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那时候一个月会有四天的假期,本地的学生可以回到家里去,外地的就只能留校。那时候学校还在建设阶段,连学校大门都没有做好,大门口只有一个保安亭,和一排乱七八糟的护栏。大门口的对面是一家小卖部,只有在放假的四天里我们才可以在那里买东西。我每次只买两样东西,一样是巧克力,还有一样是方便面。在单纯的年代,我只买一些单纯的东西。学校的围墙也没有全部做好。大概在东边,学校的最东边有一块操场,走过那片操场,可以看到一面湖。那面湖不属于学校,在学校的外边,因为没有围墙,所以能够看得见它。那面湖是绿色的,我常常希望——应该说是幻想——湖里能够游来一只乌龟,和我做朋友。每一次放假我都会去那里站一会儿。一边往湖边走一边还要回头看看——有没有人看见我,有没有人跟过来。因为有些老师会留校,我觉得,要是被他们发现,一定会觉得我想逃跑,即使不是这样,一个人到湖边总是危险的。我总是怕麻烦别人,更怕别人误会我,所以每当我看见哪里有人,我就不往湖边走。平时放假的那几天,我们也可以到体育馆打打乒乓球,我们很轻易就可以要到体育馆的钥匙。上学的时间,那里常常被用来开全校大会,机械地表扬和批评一些人与一些事。
那一年十月一号,妈妈从老家坐车过来看我。这时离开学仅仅才过去一个月。这一点曾令许多的学生感到羡慕,因为除了我,没有谁的家长过来看望他们。她给我带了许多好吃的,我拿出一部分来,分给住在一起的人吃,有鸡翅,有奶糖,可能还有香肠。她带着我请假出了校门,那是我第一次踏出这扇大门,外面的世界对我来说太陌生了。那时候我们打电话用的都是IC卡,所以一出校门,她就为我买了一张电话卡。我们坐车去城里,那里并没有太多的高楼大厦,相反,那儿古城古街却很多。我们逛了一条老街,叫什么街,我已经记不清楚,时间过去太久,有十几年了。那一天我们的午饭,就是在那条老街里吃的,在街的最尾端,吃的是炒年糕,不过味道是馊的,即便如此,那种味道我也一直记到如今。我们走了一天,买了一些日用品,然后回到了学校。那一天晚上她把我的脏衣服都洗了,晾在那间她住着的宿舍里。我们没有过多的语言,我们家庭从小就这样。我们只谈论一些最基本的事,根本不会提到什么关于梦想,关于未来的话。她在学校住了两天,要走的那一天,我送她到校门口。我站在保安亭外,我没有向她招手再见,也没有拥抱告别,只是尴尬地看着她,看着她慢慢地走在那条下坡路上。她回过头来,叫我回去,我动了动身子,说了声‘恩’。她一边走一边回头,我感到不好意思,感到尴尬,但更多的是难过——在离家那么遥远的地方,和自己最亲爱的人分别。我心里想要目送她直到看不见她,可是我的脚却不自觉地动了一下,往围墙的里面挪了一步。她回过头来,见我不在了,以为我是回去了。我躲在围墙后边,露出一只眼睛看着她,看着她的背影蹒跚地朝前走去,走在颠簸的石子路上,再也没有回过头来。在回到宿舍的路上我的泪珠滚落了下来,流过我的脸颊,从我的下巴滴下来。我擦干了眼泪,走进宿舍,一个人坐着。一个当时正在读高中的老家学生走过来,看着我红彤彤的眼睛,对我说:‘一定是你妈妈回去了’,我应了一声,这一次,我连声音也哭了出来。
每天下午下课铃声一响,各班值日的同学就分工着开始打扫卫生,水桶扫把的声音咣咣乱响。没多久,学校的广播就会开始播放歌曲,不过至始至终只播放过一首歌曲,我记得是一首萨克斯曲。其他同学则三五成群地散在餐厅前面的空地上,或者正走在小路上,或者已经回到了宿舍,大家都有着同一个目的——等待开饭。餐厅里的本地饭菜,对于外地人来说,短期内是难以接受的。开始的时候我吃不下,但规定必须得全部吃完,不得有剩。饭菜是分配好的,一人一份,不吃完就要受罚,班级就要扣分。起初一个阶段,我把吃不下的菜全塞在餐桌下边有向上勾起的地方,但是时间一长,就被人发现了。后来我干脆把菜装在口袋里,然后带到厕所里丢掉。这一回我屡试不爽,结果我一直都用这一招。有一次我去舀汤,一桶香菜汤,我看成了一桶芹菜汤,我没吃过香菜,结果喝了一口,我就反胃了。从那以后我就对香菜感到恐惧,直到长大了,可能是拉面也可能是别的,才让我感受到香菜的真正味道。餐厅的旁边有一座大楼,可能是仓库也可能是财务处,那座楼里有一小间房间,被用来当作图书室。周末的时候我们也是有休息的,在那些时间我去过图书室,我发现里边没有一本纯文字的书,全是杂志类的半图半文字的书。后来,我在那里认识了辛追,认识了图坦卡蒙,还认识了一些如今已被遗忘的人物。
每天早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大概六点钟都不到,仿佛被画在三座宿舍楼(女宿舍,男宿舍,教师宿舍)上的无数个小窗户,一盏接一盏地亮了起来,每层楼的生活保姆一边走一边拍打宿舍的门,口里大声喊着:‘起床啦,快点儿起床’。睡眼惺忪的学生们于是用两个拳头揉揉自己的眼睛,万般无奈地从被窝里钻出来,到接近零度的操场上集合,然后看着小窗户一盏接一盏地暗下去。有一次,最后一盏灯竟然亮在我们班的一个宿舍里。那时候我所处环境的文化氛围比较好,大家取外号都爱取英文。班主任一点人数,原来是一个又瘦又小外号叫‘monkey’的学生,因为赖床迟到了。后来班主任说了他什么,我大概已经忘记了,我只记得接下来我们开始跑步,围绕着操场,围绕着最中心的那一个点,然后画人生的圈圈。
就是在那一块操场上,我体验了人生中唯一一次军训。被请来的教官,都是三四十岁的人。军人的脸,都有一种别样的刚毅。四十岁的面容加上军人的刚毅,使我们体会到,军训并非儿戏。刚开学的时候,天还是热的,我们站在操场上,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有些人休克了,有些人坚持了下来。我们练习走队形,从脚抬得有高有低,到基本上一致。我们受过罚,挨过骂。那一个星期,虽然千篇一律,却成为了我回忆里的一种享受——我体会过,我就快乐过。
那一年我的体育老师,是我从小到大见过最帅的体育老师了。他的皮肤黝黑而干净,五官和谐,短短的头发,不怒自威。上课的时候他总是喜欢把双手往后一背,凌风立着,给人一种感觉——像是一位高手。有一次他教我们拳术,虽然是入门级的五步拳,但对当时的我们来说,已经是不可想象。反倒是他教我们的体育知识,我却感到模模糊糊,零零碎碎,就好像在黑夜里试图去寻找一些东西,实在是无能为力。
关于我的班主任,其实我对他的印象并不好。他是一个急急躁躁而且很凶的人,语文老师就不应该是急急躁躁的人。他姓潘,在写自己名字的时候,潘老师习惯把三点水最下面的那一点从左边一笔连到最上面的那一撇。我曾经仔细观察过‘潘’字的三点水和撇连成一笔后的那个半圆,很像潘老师自己头上的那个秃顶。那时候我不敢声张,所以只能在心里想一想,没有把这个想法告诉任何人。我对他没有更多的记忆,他这人并不特别,没有独特的想法和做法,但是我们还是和这么一个平凡的人,度过了人生中的一个半年。
在上小学的时候,我的同桌教过我,他说把圆珠笔的笔芯用嘴巴吸一口,就可以让笔油变得更多。我听信了,不止是我,很多人都听信了,结果我们吸了满嘴的笔油,还让笔油断成了好几截。在歙州却没有这种做法,我在哪儿学到的,不是让笔油变多,而是让已经涂写的笔油消失掉。我们用透明胶贴在写错的字上边,只要轻轻一拉,薄薄的白纸就会被我们撕掉一层表面,然后写错的字就会神奇地消失掉。这种做法很流行,基本上每个学生都在用。许多人因此习惯把用过的透明胶卷起来,结果越卷越大,有的人非要把好几个透明胶一道卷起来,日积月累,就像一个大饼,足足有十几公分的直径。
还有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就是在多媒体教室里看电影。那时候没有复读机,没有随身听,也没有课外书可以读,所以看电影就显得极其可贵了。我记得我们当时看了一部电影,《拳神》,尽管是一部四不像的电影,我们也一度将里边的明星当作偶像。每隔一段时间,学校就会组织学生看电影,一般都在周末的晚上,但不是每个周末都有的看。每次当我坐在梯形大厅的座椅上的时候,我喜欢看看屏幕,然后扭过头,看看我的同学,我的老师,看看天花板,看看地面上的某个物件,摸摸口袋里的什么东西是不是还在,有时还会突然地戳一下正坐在旁边认认真真看电影的同学,上课的时候我也会常常这样,我总是分心,随心所欲。虽然我的模样很乖,但我很调皮。
那时候我们都在听任贤齐的歌,班级里只有一盒录音带,里面就有他的歌。除了他以外,有一首《梦醒时分》也被我们反复听了无数遍。我们班上的体育委员,他非常喜欢唱歌,那时候他的偶像是周杰伦。他有两片很厚的嘴唇,有非洲人的肤色,长得就很像一个说唱歌手。当时他十分讨厌我们的班长,说他每次站起来回答问题时,总是要用双手整整衣襟,咳嗽一声,然后才开始回答问题。我们的学习委员是一个女生,脸上长满了青春痘。我记得还有一位同学,他的字写得很漂亮,但是把字一行一行地写在一起,却显得很不和谐,我仔细观察过,一定要把每一个字分开,才能看出这些字的独特和风格。有一个小个子,在开学那天手里提着一只网袋,网袋里装着一只篮球,我们有一次回忆起来说,还以为当时他提着的是一只小西瓜呢,大家都笑了。和我同宿舍的一个同学,他已经连续留级了两年,他正在和一个上初三的女学生谈恋爱。他蓄着偏分,每天早上都会对着镜子梳头。有一次我问他,为什么在梳偏分线的时候,喜欢从下往上梳。我记得他的回答是说,这样梳会使偏分线显得比较直,而从上理下来,就不会有这样的效果了。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已经被我遗忘了名字和模样的同学,就让他们好好地活在我的潜意识里吧。
有一件挺尴尬的事情。那时候我不喜欢穿校服裤,我喜欢穿运动裤。有一次,学校规定,在第二天全部学生都要统一穿校服,结果那一天,教导主任来找我,他指着我的运动裤对我说,为什么不穿校服裤。于是我把裤腰带解掉,露出里边的校服裤给他看。结果他大惊失色。有一次我在走廊上看到一堆人围在一起,最中间的那个学生,手上拿着一部游戏机。在来到这里以前,我只玩过《俄罗斯方块》,并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一款叫做《勇者斗恶龙》的游戏,更难以想象原来掌上的游戏机还可以被装上彩色的屏幕。那时候我是一个内向的人,不懂得谄媚,也不会问别人借东西。我不知道那个玩具的名字,我也没有问。我只是想要。然后把这个秘密放在心底。
上小学的时候,我们组织过秋游,不过就是到地里种种蚕豆罢了,几个月后,再举行一次春游,把成熟的蚕豆摘回来。我记得那一回,我把自己摘来的四十多棵蚕豆跟同学交换了一面被套在塑料管子上的五星红旗。那面红旗本来是举行秋游时,走在队伍最前面的那个人拿的,我觉得拿着那面红旗特别光荣,所以我一定要跟那人交换。后来到了歙州,学校里也组织过一次秋游。那一年,学校的外边是一大片还未开发的荒地,地里有许多的荒冢,因此流传着许多鬼故事。在荒地的远处有群山环绕,山脚下有一条公路,通向未知的地方。公路的附近有一座水泥塔,但我至今仍不知道塔的名称和作用。我常常一个人站在走廊上,眺望着神秘的远方,渴望着认识这个陌生的世界。学校门口的右边,是一条下坡路,连接着国道,国道再通向市区。那一年秋游,我们乘坐的车子走的就是那条路。车子开进市区,绕一个圈,再开到另一条路上,然后我兴奋地发现自己竟然来到了曾经无数次眺望和遐想的那条山麓下的公路,我还看到了那座水泥塔,并且在水泥塔的另一边,我回过头看到了坐落在荒地里一个高坡上的歙州学校的全貌。生活中的很多事物,其实只要换一个角度去看待,结果就会大不相同。那一天,我们游玩了某个园林,某个古村落,村落里有个人金榜题名,被封官加爵,因此盖了一座亭子。那一天,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牌坊,我见到了牌坊群,听着导游讲解着这一个或者那一个牌坊的历史和由来。一个什么名人被葬在一个圆形的墓里,那种墓的年代太久远了。我记得我还问过同学一个问题,我问他相信里面真的有人吗。那一天中午,我们在附近城市的一所学校里就餐。餐厅的伙食很好,不过我记得最清楚的还是餐盘上的那一只鸡腿。从同学们的口中我得知那是一所非常有名的学校,有不少同学都表示向往那里。到了下午,司机将我们载到一个广场,大概是新世纪广场。广场很空旷。记忆里,那儿可能竖着一座标志塔。广场靠河而建,一座红色的悬空的铁桥,正越过河面,通向几百米远的对岸的山上,山上有一座学校,正孤零零地矗立着。那一天,我们就在空荡荡的广场上集合,走上各自的汽车,没有说一声再见,就离开了那里。
半年的时间何其短暂,不知不觉就到了尽头。开过期末典礼,领到成绩单,然后我们就该各奔东西了。只是班上的其他同学,因为他们没有中学毕业,所以来年还会再相聚。我来到宿舍收拾行李,以往干净整洁的宿舍楼走廊,现在却被散乱的垃圾装饰的狼藉不堪。一路走过去,我看见每一个宿舍里都已是人去楼空,铺盖没有了,物件也没有了,只留下几块空空的床板,铺在双层的铁床上。往日的欢声笑语,此刻也都变作了因为那份急着回家的心情而把行李箱拖得咔咔响的回音。我一直都有一种心情——我常常为一些事感到快乐,我身在某处,融入其中,那儿是我的理想乐园,但是在感到快乐的同时,我却很悲伤,我知道我和这个世界有些格格不入,我也知道美好都是暂时的,就好像早已被告知其结果,却还是无能为力地活着。最后,一辆浙江派过来的小面包车将我们接走,在驶离校门的那一刻,我的悲伤的心情变得更加沉重了。
往后的时光,更是弹指一瞬,就好像那电影的切面,一晃眼十二年过去了。但我仍然不忘那一年音乐老师教我们的黄梅戏,作为地方特色,那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我还记得,词里的‘六’要唱作‘陆’。我还记得那一年我被同一个学生欺骗了好几次,他是本地人,他向我推荐本地的红木小工艺品,因为他知道我喜欢这些小玩意儿,所以每次放假前,我都会把钱给他,叫他帮我买过来。结果他每次都在欺骗我。我还记得他喜欢我们浙江的一个女生,但女生却不喜欢他。十二年以后,也许那个欺骗过我的人,早已将我遗忘在了潜意识里;那个他喜欢过的女生,也许一辈子也不会知道自己曾经被这么一个人暗恋过。岁月如歌,就好像歌声中唱得那样:‘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半年的时间太短了,短的使人还来不及展开一段又一段人生的故事,就落幕了。一个无忧无虑的渺小的人离开了那里,他不知道自己正要走进人生的风雨,他都不做准备,他还听之任之。一年又一年过去了,各种经历使他疯狂地成长,他仅凭着那个半年所受到的教育,在这个世界上摸爬滚打。终于,时间拉开了距离,空间却沉坠下来,压得人们喘不过气。